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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8/07 04:50:57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提示:①企业分合不影响债务;②部分股东出资未到位,所有股东连带清偿.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戊的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
2.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3.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是否受影响?
4.乙转让股权时应满足其他股东的什么权利?
5.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是否能将甲、乙、丙、丁、戊列为被告?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
1、戊的出资不符合公司法27条第一款规定,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8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作价出资.
2、应属公司的分立行为.
3、根据公司法177条,分立前的债务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新公司设立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根据分立前的约定而不受影响.
4、应满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5、(因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但实际股东出资相加只有170万,不知是什么原因,笔误还是其他).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股东以其他认缴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个人认为,如果设立时虚报注册资本,那么这些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将他们列为被告.
关于公司法的一个题目甲、乙、丙、丁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 案例分析题: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 甲乙丙丁四人拟组建一有限公司,其中甲以机器作价5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30万元出资,丙以专利作价30万元出资,丁以厂房作价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其中甲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乙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 甲乙丙丁戊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拟定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万元,甲打算以现金出资5000元,乙打算以拥有的一台机器设备出 甲、乙和丙三人准备发起组建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甲方以专有技术出资,折价200万元,乙方以现金和厂房出资 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签订协议,投资建立以生产性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万元,甲乙丙均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 10万 甲乙二人分别出资人民币100万元,组建一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又投入200万元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600万元成立公司其中甲乙出资钱数的比是2比3,乙丙出资钱数比是2比5甲乙丙各出资多少钱 案例1: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 2007年1月1日甲乙丙丁签订协议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万元.其中,甲以商标权出资,作价40万元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600万元成立公司,其中甲,乙出资的钱数比是2:3,乙、丙出资的钱数的比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