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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不要陪?学生甲,96年2月出生,2001年11月,甲开始出现走路不稳、头痛等症状,2002年8月由于甲走路不稳,摔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8/04 07:51:55
到底要不要陪?
学生甲,96年2月出生,2001年11月,甲开始出现走路不稳、头痛等症状,2002年8月由于甲走路不稳,摔跤次数增加,父亲带甲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甲腿部正常.2002年9月,学校为全体学生头孢了团体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条款规定“因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患有疾病的治疗,造成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投保时投保书“被保险人健康告知”栏未填写,并且被保险人免体检.2002年11月4日,甲突然开始恶心呕吐,到医院就诊确诊为髓母细胞癌.2003年3月,甲手术后其父申请理赔,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5万,保险公司拒赔.
到底要不要陪?学生甲,96年2月出生,2001年11月,甲开始出现走路不稳、头痛等症状,2002年8月由于甲走路不稳,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责任,但应该退回保险费.
鉴于本案投保人在投保书“被保险人健康告知”栏里未能如实填写,可以理解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