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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文 填省略主语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7/07 09:48:02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文 填省略主语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文 填省略主语
余,他(方仲永),余,他
英语翻译明道中,( )从先人还家,( )于舅家见之,( )十二三矣.( )令( )作诗,( )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 伤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翻译?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怎么翻译, 《伤仲永》第二段断句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这句古诗的翻译的意思? 明道中,_从先人还家,_于舅家见之,_十二三矣.在横线上补出原句省略的成分 为什么?(1)十二分之五与五分之十二的乘积为一,所以十二分之五和五分之十二互为倒数.(2)二分之一×三分之四×二分之三= (-48)*(-四分之三+六分之五-十二分之七) 78*(-五分之三)+(-11)*(-五分之三)+(-33)*五分之三 伤仲永里的题下面一组句子,采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何作用?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 按规律填数: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九分之五,十二分之七,五分之三,十八分之十一……第11个数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