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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表示角度的符号)属于(二分之兀,兀),sin@=5分之4,求cos@及sin(@+3分之兀)的值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数学作业 时间:2024/07/12 15:50:15
已知@(表示角度的符号)属于(二分之兀,兀),sin@=5分之4,求cos@及sin(@+3分之兀)的值
已知@(表示角度的符号)属于(二分之兀,兀),sin@=5分之4,求cos@及sin(@+3分之兀)的值
因 @属于(二分之兀,兀),故c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