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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区国有未利用土地,当地林业部门和草原管理部门分别声称拥有林权证和草地证,这种情况正确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7/02 19:17:34
同一地区国有未利用土地,当地林业部门和草原管理部门分别声称拥有林权证和草地证,这种情况正确吗?
当地土地规划是国有未利用土地,并未显示为林地或草地,但当地政府要求占用上述地区土地的需分别缴纳占用林地补偿费和占用草地补偿费,说是一地两证,国有未利用土地是身份证,林权证和草地证是工作证.不知道哪条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如果真需要缴纳,是全部缴纳还是只缴纳一份?请大侠们指点.
同一地区国有未利用土地,当地林业部门和草原管理部门分别声称拥有林权证和草地证,这种情况正确吗?
如果是林地,有林权证则在占用时确实要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一定费用.如果是草地,且有草地证,在占用时也要办理手续并缴纳一定费用,这两个跟土地部门的用地手续不冲突,林地或草地都属于农林部门,原则上两证不会重复,如果有重复,需要由当地林业或草原管理部门的共同上级部门裁定,以何为准,这个官司应该由该林业部门和草原管理部门解决,也就是说,用地单位如果要占用此类土地,应当只缴纳林业或草原其中一份费用,同时收取两份费用是不合理的.建议楼主在国土部门核查清楚,拟占用地块具体用途是什么,未利用地是原三大类地类的分类之一,而林地也好,草地也罢,在土地用途分类中都属于农用地性质,不是未利用地.如果查实确实为国有未利用地,则按照国土部门关于未利用地使用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不需要到农林部门办理其他手续.而当地土地规划确定是国有未利用地,还需要确认的是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这个拟占用地块的地类.谢谢!